今年8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将用三年时间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排污单位、运维机构三类主体实行全覆盖检查,其中重点检查京津冀及周边区域、长三角区域、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和造纸、火电、钢铁、化工、城市污水处理等行业;生态环境部也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管理好我国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同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修改单,修改了标准中关于监测状态的规定,并修改完善了相应的配套监测方法标准,实现了与国际接轨。 生态环境部8月26日宣布,将逐步扩大“千里眼计划”实施范围。2018年10月前实施范围为“2+26”城市;10月起增加汾渭平原11城市;2019年2月起增加长三角地区41城市,从而实现对重点区域的热点网格监管全覆盖。 所谓“千里眼计划”,即通过卫星遥感等先进的技术手段,在北京指挥部就可以找出“2+26”城市、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PM2.5浓度比较高的地区,进行重点监管。 联系电话:010-60789150/82899902 24小时服务电话:13301076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