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加强节能环保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形成有效的产品标准体系以及质量检测体系;加强节能环保服务的价格监管;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在环境保护部污染治理运行设施许可等多项审批和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取消后,突出行业管理;严格执法监督,制定违规处罚机制,形成反向约束。
2优化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完善PPP、绿色金融等市场化机制
继续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财政资金以及税费优惠的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支持方向和方式。完善引入社会资本的市场化框架,加快制定国家节能量交易相关规范、研究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收取使用和交易价格、建立和完善PPP运作程序等;优化绿色金融相关配套政策,构建多层次的绿色金融体系。
3加强技术创新驱动,提速节能环保技术评估和成果转化
鼓励和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研发和创新,完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搭建节能环保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支持产业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的研发。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技术服务推广的市场机制,社会化的技术成果转移机制。建立和完善环境技术评价制度,健全环境技术评价体系,加快推进我国更多行业的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的编制。
4做大做强企业和产业集聚区,促进产业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
积极引导中小型节能环保企业找准产业链定位,走向专业化、精细化。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培育一批具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和投融资能力,能够整合产业链、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综合环境服务企业,引导节能环保产业集群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发挥聚集带动作用。对于已形成的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等重点产业集群,要因势利导,推动产业升级。
5加快出台产业“走出去”战略的配套措施,拓展国际市场
完善我国节能环保产业“走出去”的政策法规,包括节能环保产业海外投资的相关规则、标准以及交易模式等,实施节能环保产品、设备和技术出口优惠政策。建设一批环保产业国际化发展示范基地及示范工程,搭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会议、展览等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国际交流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