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在线监测系统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及相关省级环境监测中心会商结果,受静稳、高湿及强逆温等不利气象因素影响,预计11月30日至12月3日,华北、华东及西北地区将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影响范围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和长三角地区北部。
受前期沙尘滞留的影响,截至11月29日晚,山西、山东、河南、江苏、安徽和陕西的部分城市空气质量仍处于中至重度污染水平。预计在11月30日至12月3日持续不利气象条件下,污染物累积和传输叠加前期沙尘滞留影响,污染程度将进一步加重,具体情况如下。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1月30日至12月3日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受偏东高压系统控制,近地面以弱偏南风为主,并伴随全天强逆温和高湿度等不利气象条件,预计京津冀中南部、山东西部及河南大部分地区空气质量持续达到重度污染水平,叠加前期沙尘残留,部分城市可能达到严重污染。
其中,12月1日晚至2日,伴随大雾天气,区域自南向北湿度逐渐加大,细颗粒物吸湿增长明显,为此次污染过程最重时段。
3日上午起,受可能的冷空气过程影响,空气质量自西北向东南逐步改善。
汾渭平原:11月30日起,区域扩散条件转差,整体相对湿度较大,叠加前期沙尘残留影响,陕西关中地区、山西南部、河南西北部城市空气质量将达到中至重度污染水平。
12月1-2日,扩散条件持续转差,污染形势加重,区域各城市空气质量以重度污染为主;
2日午后至3日,受冷空气和降水共同影响,区域自西向东空气质量逐渐改善。
长三角地区北部:11月30日,区域受高压底部控制,近地面相对湿度较大,江苏省大部及安徽省中北部城市空气质量以中度到重度污染为主。
12月1-2日,区域南风进一步增强,污染物向北堆积,预计长三角北部地区城市空气质量以重度污染为主。
12月2日后半日,长三角区域转受低压倒槽影响,部分地区有降水,污染形势有所缓解,但江苏西北、安徽北部地区部分城市仍有出现重度污染的可能,预计3日后空气质量逐步缓解。
生态环境部已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人民政府发函,通报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维持、调整相应级别预警,切实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生态环境部派驻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汾渭平原各现场工作组,将重点督促地方落实应急减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