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北京中冶卓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0789150/82899902 24小时服务电话:13301076759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30日在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上半年,9个扩大试点省份水资源税纳税人共入库税款约88亿元,其中地表水水资源税收入约30亿元,地下水水资源税收入约51亿元,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水资源税收入约7亿元。 “总体看,费税制度转换顺利,扩大试点运行平稳,节水成效初步显现。”孙群表示。 他说,一是超采地区取用地下水量开始下降。改革加大了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税负差、超采区和非超采区地下水税负差,促使企业调整用水结构。例如,北京某热电有限公司改革前全部使用地下水,改革后企业优先使用地表水,上半年少采地下水3万方,降幅达64%。在多种节水压采措施的共同作用下,上半年9个扩大试点省份超采区取用地下水量同比下降9.28%。 二是高耗水行业用水总量得到控制。改革规定对超计划用水加倍征收水资源税,促使高耗水企业强化内部用水管理,加大节水设施投入,严格控制用水总量。例如,四川省纳入水利部门水量监控的6家大型造纸企业上半年用水总量同比下降63%。再如,山东某纸业集团位于地下水严重超采区,企业负责人介绍,改革前制浆和造纸全部取用地下水,改革后,企业对工厂清水消耗严格实行定额控制,优先取用地表水,并新上中水膜处理回用工程,上半年企业少采地下水228万方,降幅达61%,用水总量减少114万方,同比下降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