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着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的东风,1972年12月15日,联合国大会做出建立环境规划署的决议。1973年1月,作为联合国统筹全世界环保工作的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ited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简称UNEP)正式成立。环境规划署的临时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后于同年10月迁至肯尼亚首都内罗毕。环境规划署在世界各地设有7个地区办事处和联络处,拥有约200人的科学家、事务官员和信息处理专家具体实施计划。环境规划署是一个业务性的辅助机构,它每年通过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向大会报告自己的活动。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下设3个主要部门:环境规划理事会、环境秘书处和环境基金委员会。环境规划理事会由58个会员国组成。理事国由大会选出,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审查世界环境状况,促进各国政府间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为实现和协调联合国系统内各项环境计划进行政策指导等。环境基金多来自联合同会员国的捐款,用于支付联合国机构从事环境活动所需经费。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自成立以来,为保护地球环境和区域性环境举办了各项国际性的专业会议,召开了多次学术性讨论会,协调签署了各种有关环境保护的国际公约、宣言、议定书,并积极敦促各国政府对这些宣言和公约的兑现,促进了环保的全球统一步伐。中国作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58个成员国之一,在规划署设立了代表处,参与了理事会的多项活动。
联合国规划署的成立,显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趋同性,是人类环境保护史上重要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