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4日,公司占60%股权的附属公司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海宁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与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签署《海宁市绿能环保项目(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授予海宁市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一家公司为扩建项目设立的公司)以BOOT方式建设海宁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公告显示,扩建项目一期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吨╱日,在扩建项目正式验收通过后,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垃圾的保底供应数量为设计处理能力的70%,即1050吨╱日,二期投产后经双方重新协商保底量。 根据特许经营协议,海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海宁绿动海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支付的初始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为87元╱吨。初始污泥处置费单价暂定为220元╱吨。有关扩建项目融资和出资安排的合资协议尚有待各方签署。 联系电话:010-60789150/82899902 24小时服务电话:13301076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