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365个城市PM2.5浓度排名》。数据显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一期目标基本完成,但全国空气污染形势依旧严峻,臭氧污染及非京津冀地区的空气治理问题凸显。
“大气十条”一期目标完成:
2017年,全国365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4.1微克/立方米,相较2016年的46.2微克/立方米下降4.5%;
2017年,全国74个重点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相对于2013年的72微克/立方米下降33.3%;
2017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的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64.6微克/立方米,44.7微克/立方米,34.8微克/立方米,相较2013年分别下降39.2%,33.3%,26.0%,超额完成大气十条规定的具体指标。
2017年,北京市的PM2.5平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相较2013年年均浓度下降36.0%,完成大气十条规定的60微克/立方米左右的指标。
好政策助力空气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果:
数据显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在2016年年底就已完成“大气十条”一期中区域整体治理目标。在2017年“大气十条”收官之年伊始,只有北京市的细颗粒物水平还未达标。而如今“大气十条”的顺利达成得益于今年京津冀一系列的治霾政策,使空气质量显著改善:
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区域政策的助力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的“2+26”城市2017年PM2.5年均浓度相较2016年同比下降8.9%,接近全国365个城市平均改善速度的两倍。
除邯郸、晋城、濮阳、阳泉和太原PM2.5年均浓度同比有所提升外,其余23个城市PM2.5年均浓度同比均有所下降,其中北京市以20.8%的降幅,在“2+26”城市中排名第二,仅略低于降幅20.9%的新乡市。
“2+26”城市在2017年第四季度的改善幅度明显,第四季度整体平均浓度同比下降达33.1%,达到了全国365城市第四季度整体改善情况(11.0%)的三倍以上,其中石家庄市和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率超过50%;廊坊市、天津市和保定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率超过40%。
后“大气十条”时期:全国臭氧污染及非京津冀地区PM2.5治理急需加强
2017年,全国356个城市中有256个城市的PM2.5年均浓度超出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占总数的70.1%;
2017年,全国128个城市的PM2.5年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在反弹最严重的10座城市中,鸡西市以52.5%的同比增幅位于反弹榜的第一名。反弹榜前十名中有四个城市位于黑龙江省,浓度增幅在22.0%到52.5%之间。其余六个城市分别处于安徽省(池州市、淮南市)、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吉林省(吉林市)和广西省(玉林市)。
图1.2017年年均PM2.5浓度整体反弹省份(区域图)(绿色区域为同比改善省份,绿色越深整体改善越明显,其余为同比反弹省份)
通过公开渠道可以找到的20个省级PM2.5改善目标,包括北京、上海、河南、河北、山东等在内的13个省级行政区都完成其各自的2017年PM2.5改善目标[1]。而包括天津市、山西省、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黑龙江省和广西省在内的7个省级行政区未完成2017年的治理目标。
除PM2.5外其他各项污染物中,全国365个城市SO2、PM10和CO年均浓度平均同比下降幅度分别为17.1%、2.4%、6.2%。但NO2和O3的情况则不容乐观,全国365个城市的NO2年平均浓度为30.5微克/立方米,同比增加了3.3%。全国365城市O3年平均浓为144.5微克/立方米,同比增长6.3%。
图2.全国365座城市2017年各项污染物浓度与2016年同期比较
与全国的臭氧浓度增加的趋势相一致,2017年的74个重点城市臭氧平均浓度值为155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增加了11.5%,其中32个城市超过国家二级标准(160微克/立方米)。53个城市出现臭氧污染加剧的现象,其中湖州、邢台、肇庆、太原、哈尔滨、厦门市的同比上升幅度达到30%以上。
在京津冀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2017年臭氧平均浓度均值为186微克/立方米,同比增加15.6%,其中23个城市全部超过国家标准,以致“2+26””城市整体年平均值超出国家二级标准达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