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第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势在必行
1、垃圾焚烧有现实需求。当前,处理生活垃圾方式主要是填埋、堆肥和焚烧。填埋处理需持续占用土地、臭气不易控制、渗滤液处理困难,对空气和地下水污染较大,影响时间长。堆肥同样占用土地,垃圾减量化不明显。我国垃圾实际成分不适合堆肥,不能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焚烧处理减容效果好、无害化处理彻底、资源利用率高,是国家当前鼓励和推广的垃圾处理方式,欧美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普遍采用。
2、垃圾焚烧有政策安排。《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和《“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以及《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湖北省“十三五”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规划》等,明确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紧迫性、重要性,提前谋划,科学评估,规划先行,加快建设,尽快补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短板,将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作为维护公共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点。
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程序科学规范
1、立项程序规范。2016年2月,广水市委托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广水市城市固废综合处理PPP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2016年4月,广水市委托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广水市城市固废综合处理PPP项目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2016年6月,广水市出具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水市城市固废综合处理PPP项目方案的批复》。
2、选址程序规范。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能源局、环保部、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2166号)和《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2001]213号)要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应符合如下要求:
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具备满足工程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2)不受洪水、潮水或内涝的威胁。受条件限制,必须建在受到威胁区时,应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
(3)宜靠近服务区,运距应经济合理。与服务区之间应有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
(4)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和供水水源。
(5)易于接入地区电力网。
综合考虑上述因素,2016年上半年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经过现场踏勘初步拟定3个意向厂址,即:十里村大山口厂址、马家湾工业园区厂址和原广水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厂址。经综合比较,十里村大山口厂址和原广水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厂址因距离城区较近,与城市发展规划和当地旅游环境长远发展存在明显矛盾,优先推荐马家湾工业园区厂址。经对马家湾工业园附近综合考察,选出红石塘村乌石山及千户冲村朱家田、千户冲村岗岭湾三个方案。经过专家讨论和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千户冲村岗岭湾是最为合理选址地点。后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召开村民代表选址听证会,报市政府同意后确定该选址方案,并在千户冲村进行了选址公示。该选址符合《广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广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广水市城乡生活垃圾统筹治理规划(2016-2030)》。
3、招标程序规范。2016年7月,广水市委托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依程序中标;2016年10月,广水市与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广水市城市固废综合处理PPP项目合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同约定项目期限30年,两年为建设期,28年为运营期,期满后该项目全部无偿移交广水市人民政府。中标公司总投资3.78亿元,垃圾处置政府付费68元/T,日处理能力800T,分两期各400T建成。2017年8月,根据《湖北省“十三五”城乡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市发改局批复广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规模为600T。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广水市城管局与中标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处理能力为600T,一次建成。
4、开工程序规范。2017年8月,取得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2017年8月,取得广水市发改局《关于广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广发改发【2017】182号);2017年9月,中标单位取得国家电网随州供电公司《关于印发广水市15兆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审查意见的通知》(鄂电司随供发展【2017】42号);2017年10月,取得省林业厅《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鄂林审准【2017】1141号);2017年10月,取得广水市住建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2017-018号);2018年1月,取得广水市住建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2018-007号);2018年5月23日,取得《省环保厅关于广水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审[2018]75号);2018年6月11日,取得广水市住建局《施工许可证》;2018年7月取得广水市水利局《取水许可证》(广水字【2012】第7号)。该项目取得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工建设一切合法合规文件,手续完备。
第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技术工艺成熟可靠
项目由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引进国际领先的瑞士VonRoll-日立造船机械炉排焚烧技术消化后,持续改进创新并国产化的往复式机械炉排炉技术,是目前全球最常用、处理量最大的城市生活焚烧炉,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及地区得到广泛使用,技术成熟、产品可靠。康恒机械炉排炉设备全球垃圾焚烧发电厂市场占有率第一,国内总处理规模近16万吨/日,焚烧线数量290条,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40%,业绩遍布全国,南至三亚,北至哈尔滨,东至大连,西至拉萨。
垃圾收集后由垃圾运输车送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入垃圾坑发酵后,经吊车投入加料料斗,然后进入850-1100度的高温下机械炉排焚烧炉内燃烧,产生的高温烟气与余热锅炉发生热交换,产生过热蒸汽,再由汽轮发电机将机械能转变成电能。经冷却后的烟气进入半干法反应塔进行脱酸处理后,通过烟道进行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进一步反应。被活性炭吸附的重金属、二噁英以及粉尘在袋式除尘器内被分离,经灰斗排出,再通过输送设备进入灰库。袋式除尘器出口的烟气通过引风机经80m高的烟囱排入大气。烟气净化系统是国内目前应用最广泛、技术成熟稳定的处理工艺。炉渣主要为垃圾燃烧后的一般固体废弃物,外运后进行综合利用,如制砖、路基填料、水泥厂骨料等。
垃圾产生的渗滤液经过收集后送至厂内配套建设的渗沥液处理站处理。渗沥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厌氧→MBR→NF→RO”“化学软化+DTRO”(浓水处理工艺)的组合处理工艺。在国内渗滤液处理方面技术成熟、应用广泛。处理后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标准中敞开式冷却循环水水质标准后,回用于厂内循环水补水。处理后产生的浓液用于石灰石制浆及炉内回喷,不外排。
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进行收集和处理。项目每天产生飞灰约18~21吨,采用水泥作为固化材料,配以有机螯合剂的固化/稳定化工艺。固化后的飞灰经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浸出毒性检测合格后送市竹林垃圾填埋场专区填埋,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承建企业实力雄厚
1、项目业主单位(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康恒环境是中信产业基金旗下的固废综合治理专业平台公司,是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固废投资营运服务商。康恒环境专注于城市固废综合治理、静脉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EPC、环卫一体化、环境修复、农林废弃物解决方案等环保业务领域,目前已成长为国内集投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固废综合治理环保领军企业。康恒环境荣获过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多项奖励和上海市高新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建设运营的宁波明州垃圾焚烧项目荣获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及“浙江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称号;珠海项目获“AAA级生活垃圾焚烧厂”称号;5个项目成为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
2、项目设计单位(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重庆钢铁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4年,源于百年重钢,是重庆钢结构产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是集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于一体的综合型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能够为客户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和一体化解决方案。形成了节能环保、工业、城乡建设三大业务格局,取得了骄人的业绩,是国内领先的生活垃圾处理解决方案提供者。先后完成了70余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遍及国内20多个省市,参与了多个“一带一路”项目。从上世纪9
3、项目建设单位(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立足上海,布局全国,走向世界,项目遍布全国四十多个城市和地区。作为上海建筑施工企业综合实力排名前30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集团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以及机电、钢结构、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等多项资质。目前业务主要服务于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前100强公司、知名外资公司、上市房地产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建设的工程包括大型商办项目、住宅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绿化景观项目、市政公用项目、工业物流项目、高级装饰装修项目和主题公园项目等。
4、项目安装单位(苏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国家一级资质企业,能够以EPC总承包的方式承建火电、风电、燃机发电、生物质发电、垃圾发电、光伏发电项目以及冶金、石油、化工领域的设备成套和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公司自成立以来,在北京、上海、天津、贵州等20多个省、市设有分公司,业务遍布全国各地,累计建成各类电站5000座。除了国内市场,还成功进入印尼、马来西亚、越南、缅甸、阿根廷、斯里兰卡、巴西等海外建筑市场,具备丰富的涉外工程承包经验和完善的保障体系,多次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安装之星”、“全国化学工业优质奖”、“扬子杯”和“钱江杯”。公司自行开发多项国家、省级工法,多项技术被中国安装协会和中国施工管理协会评为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奖,多项应用技术取得国家发明专利,经连续三年被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评为“科技创新先进企业”。
5、项目监理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的中国建设科技集团,是城市建设行业综合性的科研设计单位。2014年5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冠名为”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拥有市政公用行业(环卫、排水、给水、供热、道路、桥梁)、风景园林、建筑工程、城市规划、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环境工程专项和工程监理等十几个专业甲级资质,火力发电、旅游规划、工程测量乙级资质以及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