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雾含量测量仪
在近几年的实践中,金华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逐步形成了适宜的处理方法、简便的分类办法、全域的试点推进、系统的整体配套、强力的行政推动、长效的制度管理、广泛的社会参与七个方面的主要特点。实行农村垃圾分类后,金华农村全面建立了长效保洁制度,有效治理了农村垃圾河,农村整体环境得到很大改善。金华市从本地实际出发走出了一条符合金华实际的农村垃圾污染治理新路子。
为巩固提高金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成果,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经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金华市人大常委会推出《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并于去年12月底,经金华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代表着金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从实践层面走向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2018年6月,《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金华市浦江开出了金华首张农村垃圾分类罚单,该县前吴乡塘岭金村村民任某因随意丢放垃圾,没有分类,被处以50元罚款。
近些年来,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垃圾围村围城现象日益突出,农村垃圾污染治理成为各地政府亟待破解的难题。随着农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农业生产方式的改变,一方面,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原有的“户集、村收、乡转运、县处理”模式的不适应性日益凸显。金华市迫切需要变革农村垃圾处理模式。自2014年起,金华在市区3个有代表性的乡镇展开垃圾分类试点,3年多过去了,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已覆盖金华100%乡镇和98%行政村,垃圾减量80%以上。金华市从实际出发,探索出了“两次四分法”的分类方法、“垃圾不落地”的转运方法、阳光堆肥房就地资源化的利用方法以及动员群众、依靠群众的工作方法,形成了财政可承受、农民可接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的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模式,解决了垃圾减量无害化处理难题,破解了“垃圾围村”的困局,产生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走出了一条符合金华实际的农村垃圾污染治理新路子。
建立一个终端
对于分拣出的可腐烂(有机)垃圾,金华农村主导采用太阳能辅助堆肥房(以下简称阳光堆肥房)这一终端设施进行处理,各村普遍单独或与邻村联建阳光堆肥房,至今全市已建成阳光堆肥房1853座,为可腐烂垃圾提供去处;另外,在城镇等居民集中区建立微生物发酵器64座,用于周边村居分拣出的可腐烂垃圾的快速处理。
推行二次四分
首先由农户按能否腐烂为标准对垃圾进行一次分类,分成“会烂”和“不会烂”两类;村保洁员(分拣员)在分类收集各户垃圾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类,一方面,纠正农户分类中的错误,另一方面,对不会烂垃圾以可否回收为标准分为 “好卖”与“不好卖”两类。会烂垃圾就地进入阳光堆肥房,好卖垃圾就地由可再生资源公司回收,不好卖垃圾按原模式经乡镇转运后由县市区统一处理。这种分类方法易学易用、易记易分,很接底气,适合农民特点,切合农村实际。
主抓三支队伍
一抓农村妇女培训,充分发挥其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保证源头分类效果;二抓村保洁员(分拣员)队伍的建立与规范,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保障二次分类效果,实现长效管理;三抓再生资源回收队伍建设,确定统一回收再生资源公司,明确职责,对分检出的可回收物品,进行“上门、定时、兜底” 回收,探索解决市场上不予回收的废旧塑料等的出路问题,实现垃圾减量和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坚持“四可”原则
按照“农户可接受、财力可承受、面上可推广、长期可持续”原则,对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整体方案进行系统设计,如可腐烂垃圾处理方式的选择、垃圾分类方法的确定、各项长效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进举措的实施,都严格贯彻“四可”原则。从实际运行情况看,也产生了“四可”的效果:垃圾分类没有触及农民利益、没有增加农民负担,只是行为习惯的改变,农民可接受;垃圾分类政府投入并不大,财力可承受;垃圾分类方法简便、做法和体制适应农村特点,可复制性强,面上可推广;垃圾分类符合老百姓利益,随着一整套长效管理制度的施行,长期可持续。
实行五级联动
在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中,金华市高度重视统一全市上下的思想认识,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积极动员全民参与,力求做到市、县、乡、村、户五级联动,上下合力,全域推进,促进了垃圾分类减量的快速广泛推行。
实施六项制度
针对垃圾分类需改变农民的行为习惯、只有持久才能有效的特点,金华各级普遍注重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从制度上保障垃圾分类工作的长效运行。主要有六项制度:县级两项,垃圾分类工作分级考核制度、可再生资源回收制度;乡级一项,保洁员(分拣员)评优制度;村级三项,卫生费收缴制度、环境卫生荣辱榜制度、党员干部网格化管理制度。这些制度的施行,调动了各方积极性,促进了全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