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分析OEM模块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逐年增加,这类废物具有毒害性、爆炸性、腐蚀性、易燃性、放射性等危害,若不进行合理的处理处置,将会危害到人类环境的健康。因此,对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展开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的产污情况及环境影响分析
焚烧技术可处置固态、液态和气态等形态的危险废物,主要适用于处置有机成分多、热值高的危险废物,但不适宜处置含汞废物,爆炸性废物须经预处理后方可采用焚烧技术进行处置。非焚烧处置技术应根据非焚烧不同处置技术的技术特点和被处置废物的特性进行选择。安全填埋处置技术除了与填埋场衬层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外,可适用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当然,上述处置技术可单独使用,也可组合建设。如焚烧装置、安全填埋处置场、非焚烧装置、焚烧+安全填埋处置、非焚烧+安全填埋处置、焚烧+非焚烧+安全填埋处置等,根据被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及应用要求所决定。现分别对不同处置技术的工艺及参数和环境影响分析如下。
1.1各处置技术的工艺及产污情况
1.1.1焚烧处置
焚烧是指在氧气充足的情况下,使物质燃烧,彻底氧化、产生热量的化学过程。焚烧处置通常分为回转窑焚烧、液体注射炉焚烧、流化床炉焚烧、固定床炉焚烧和热解焚烧等。回转窑温度要求在820~1600℃范围,被处置的液体、气体和固体停留时间分别要求>2s、>2s和0.5-2h;热解炉还原吸热区的温度要求在320~540℃范围,氧化放热区温度要求在760~980℃,被处置的固体停留时间为0.25-1.5h之间。焚烧控制条件应满足GB18484要求,回转窑等焚烧炉动力装置最大负荷宜取平均值的3~5倍或以上。其主要污染类型为大气污染型,会对项目场地及周边环境空气、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等。
1.1.2非焚烧处置
将除传统燃烧(焚烧)技术以外的可能技术均定义为非燃烧(焚烧)技术。非焚烧处置主要有热脱附处置、熔融处置、电弧等离子处置等。热脱附技术的温度通常在300~450℃范围,真空度为0~50Pa,处理效率大于99%;熔融技术的温度应控制在1000~1700℃范围,炉料粒度控制在40~100mm之间;电弧等离子体处置的温度要求>7000℃,反应区温度通常在1200~1500℃范围之间。
热脱附技术可用于处置部分难挥发性、半挥发性及挥发性有机类固态或半固态危险废物,以及处理含有上述危险废物的土壤、沉淀物、滤饼、泥浆等;熔融技术可用于处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及飞灰等;电弧等离子体技术可用于处置毒性较高、化学性质稳定及长期存在于环境中的危险废物,特别适合处置粉碎后的电子垃圾、垃圾焚烧后的飞灰、液态或气态有毒危险废弃物等。其主要污染类型为大气污染型,会对项目场地及周边环境空气、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等,其污染程度相对焚烧处置技术较小。
1.1.3安全填埋处置
安全填埋处置是指对危险废物在安全填埋场进行的填埋处置。安全填埋处置包括单组分填埋和多组分填埋处置等。单组分填埋可处置物理、化学形态相同的危险废物;多组分填埋可处置两类以上混合后不发生化学反应或发生化学反应后性质稳定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建设总体应满足GB18598-2001和环发(2004)75号等要求,其渗透系数、衬层厚度等具体参数要求为:柔性结构场地渗透系数为≤1.0×10-12cm/s,上层厚度和下层厚度分别≥2.0mm和≥1.0mm;刚性结构场地、底部以及侧面的人工衬层的渗透系数分别要求为≤1.0×10-6cm/s、≤1.0×10-12cm/s,衬层厚度≥2.0mm。其产污环节主要是危险废物被填埋后,场内危险废物在降雨淋滤作用下会产生渗滤液,也会在物理、化学及生物的作用下生成气体,其主要污染为地下水污染,也会对填埋坑的场地及周边土壤及环境空气造成污染等。
1.2各处置技术对环境影响的分析
根据上述的不同处置技术的工艺及产污情况,所产生的污染情况不同,对环境影响的作用方式及影响程度也不同,各处置技术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见表1。
1.jpg
环境空气产生的废气中有烟尘、酸性气体(HCl、NOX、SO2等)、有机物(二噁英等)、重金属及恶臭等污染物,对环境空气影响最大。废气中产生的污染物与焚烧处置基本相同,但较焚烧法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尤其是二噁英的再次合成量较小,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相对较小。在预处理产生粉尘等,填埋场内发生分解产生一定量的有害气体,其主要污染因子为PM10、TSP、H2S、NH3等,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相对较小。
地表水基本不会产生工艺废水,但会产生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与设备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化验室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对地表水影响较小。与焚烧处置技术基本相同。一般不产生工艺废水,存在渗滤液、地面与车辆清洁、化验室废水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对地表水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