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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终极目标是什么?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2001年以来,申城生活垃圾年均增长量超过3%,目前生活垃圾年度处置量接近750万吨。当垃圾分类走进市民生活,已经并即将带来怎样的变化?
今天上午,《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听证会开进了长宁区虹桥街道,聚焦市民关心的垃圾分类三大问题,听证会听出了哪些新锐观点?
问题一“四分类”可行否?
锐观点垃圾分类“习惯成自然”
条例草案摘要:第4条,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但单位集中产生的除外;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利用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湿垃圾是指易腐的生物质废弃物,主要包括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等;
●干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听证会聚焦的第一个问题:生活垃圾“四分类”是否可行?迄今,申城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历经过多次变化。比如,从早期试点的有机、无机二分法,逐步拓展为2011年以来试点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其他垃圾(干垃圾),然后,是目前实行的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的四分法。
2017年,国务院颁布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以及居民“干、湿”垃圾的分类类别。其中,易腐垃圾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农贸市场等场所产生的餐厨垃圾、果蔬菜皮、碎骨碎肉等单位“湿垃圾”。
可见,申城现行“四分类”与国家的要求一致。同时,2017年,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绿化市容局问卷调查显示,在接近15000份问卷中,赞同“四分类”并主张干湿分类的意见占67.4%;今年,市人大城建环保委问卷调查再次验证这个结论,在16000余份问卷中,75.6%的被访者对于“四分类”表示认可。于是,条例草案修改稿第4条将“四分类”予以延续和固化,并具体分类列举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垃圾品种。
立法听证会上,“四分类”有共识,毕竟这种分类标准已实施数年,约定俗成,市民认知度和配合度逐渐提高。何况,条例草案修改稿第4条最后一款明确提出: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标准,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生活垃圾特性予以细化调整。
这意味着,“四分类”并非一成不变,申城的生活垃圾分类也将与时俱进。目前,大家最关心的是,“四分类”如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真正成为生活习惯。
立法调研中,不少城区都反映,“四分类”的准确投放率不是很高,其中,浦东新区委托第三方的测评显示,干湿垃圾准确投放率为24.5%,可回收物准确投放率30.3%,有害垃圾准确投放率8.2%。
“垃圾分类看起来不起眼,都是身边小事,但量大面广,每个市民都是垃圾的产生主体,因此,只有动员每个市民参与垃圾分类,主动分类,自觉投放,垃圾分类才能有实效。”听证陈述人、长宁区虹桥街道虹储居民区党总支书记陶兰告诉记者。
从今年7月1日生活垃圾定时投放至今,虹储居民区1200多户居民“四分类”投放,准确率达到90%,准确率高,关键在于,一是事前充分发动,二是定时投放管理到位。今年6月开始,虹储社区的60多位楼组长,100多位居民志愿者,每次10人分批接受通俗易懂又精细化的“四分类”培训。
怎么通俗易懂?举个例子。湿垃圾?就是菜叶果皮容易腐烂的。干垃圾?不容易腐烂的,大骨头、榴莲壳,也是干垃圾。怎么精细?比如,湿垃圾,裸投?对,塑料袋也是干垃圾呀。
“目前,垃圾分类还在习惯养成阶段,每天上午7-9时、下午5-7时定时投放,有志愿者现场协助保证分类不走样。”陶兰说,习惯养成需要时间,时候到了,习惯成自然。
问题二垃圾箱放哪里?
锐观点设置要“面子”更要“里子”
条例草案摘要:第25条,收集容器的设置——
住宅小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布局四类收集容器的设置,湿垃圾、干垃圾两类收集容器应当成组设置。
公共场所应当至少设置可回收物、干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收集容器的分类图文标识应当统一规范、清晰醒目、易于辨识,方便群众分类投放。
市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制定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高层住宅小区,是否允许每层都设置垃圾桶?在上海这样的国际大都市,公共场所,特别是马路上,还要设置垃圾桶吗?
听证陈述人钱亮、顾华云、夏云龙,都是小区业主,在他们眼里,垃圾桶放到哪里,放多少,不是小问题,合理配置,对公众分类习惯的养成,至关重要。
事实上,市统计局一项专题电话调查显示,在2000多名受访市民中,认为“分类处理设施不健全”是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主要障碍的比例最高,约占32%。普遍看法是,法规应当明确分类收集容器设置的原则,不宜过细,不能一刀切,既要体现标准化、规范化,又要充分考虑各类型小区、公共场所和农村地区的实际,因地制宜,给基层更多自主权,但收集容器的颜色、标志标识要做到全市统一;另外,特别要明确一条原则——没有相应的分类收集容器,就不得投放这类垃圾。
那么,高层住宅能设垃圾桶吗?听证会内外,这个问题确有分歧。立法调研中,44.8%的受访者认为应当由小区自行决定;32.6%认为可以每层设桶,但要设置分类垃圾桶;22.6%认为不能每层设桶。
赞成或反对,都有原因。赞成,因为方便;反对,一来担心招老鼠蟑螂,二来更担心消防通道被堵危害公共安全,安全和方便,哪个更重要,权衡利弊,何去何从?目前,条例草案修改稿提出“市绿化市容部门应当制定收集容器设置规范,并向社会公布”,立法的倾向性不言而喻。
至于公共场所如何设置垃圾桶,也是大家关注的问题。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走出国门看世界后,一个现象给大家留下了深刻印象——在东京,马路上看不见垃圾桶,这个垃圾分类做得出奇好的城市,为啥马路上没有垃圾桶呢?因为,市民都习惯了垃圾分类,习惯了在家定时投放,习惯了不在马路上丢垃圾。那么,上海的马路上还要设置垃圾箱吗?
目前,普遍的意见是,公共场所究竟只需设置可回收桶和干垃圾桶,还是三类、四类都要设置,应当由绿化市容部门因地制宜、分门别类确定规范;不过,可以肯定的是,比照其他全球城市,上海应当逐步减少道路沿线的收集容器数量。
如果说,投放方便,是垃圾桶设置的“面子”;安全、规则和分类习惯的养成,才是垃圾桶设置的“里子”。各方观点听下来,大家在乎“面子”但更要“里子”。
问题三废旧家具怎么办?
锐观点重建政府主导回收体系
条例草案摘要:第63条,废旧家具等体积大、整体性强的大件垃圾,应当单独投放至指定的堆放场所,经分类收集、运输并拆分再处理后,实行资源化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置。
一辆黄鱼车,拉着旧家具,走街串巷,去了该去的地方,于是,旧家具也就变废为宝资源再利用了。
这样的资源化过程,是旧家具回收的“旧风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那些黄鱼车少了,不见了;家具更新换代的速度却快了,更快了。于是,旧家具处境尴尬——它们既不是建筑垃圾,也不是干垃圾,无人回收,无处安放,小区外人行道上,倒是常常可见被丢弃的它们。听证陈述人潘卫民、朱丽花都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废旧家具处置难,也是物业管理头疼的问题。
当年的黄鱼车为何活跃?因为,回收产业链很完整,居民有需求,黄鱼车有服务有盈利更有去处,专业的回收机构就是黄鱼车的目的地。如今,产业链断了,“旧风景”不再。
听证会上,一种鲜明的观点是——无论是收集、运输,还是拆分再处理,废旧家具的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置,都需要先打造起完整的产业链,专业机构需要政府扶持也需要制度规范,亟需重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回收体系。
事实上,立法调研也表明,80%的市民认为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首要是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尴尬的是,回收设施和作业人员进入小区难,物流车辆上路行驶难停车难,中转、堆放和分拣场地落地难,成本投入高而行业预期不明确,环保、消防等标准不断变化生存几率小,再生资源价格波动大市场不稳定……
如此一来,原有回收体系“崩塌”,新体系尚未形成。虽然,各区为推进资源回收利用做了一些尝试——长宁区主推两网融合人工回收模式,虹口区主推智能垃圾箱房回收模式,浦东新区主推线上线下回收服务站——但这些尝试,大多还只是盆景状态,尚未成规模、成体系、成网络。
“回收困境”如何破解?来自听证会的观点是——加快重建交投渠道稳定、流向清晰、易于监管的新型资源回收体系,主要靠企业难以实现,还是需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特别针对体系规划、用地保障、政策引导、产业扶持,整合好行政资源和市场资源,加快推进回收体系重构。
大家希望,破解“回收困境”,或许,黄鱼车走街串巷的“旧风景”可以不再;重建政府主导的回收体系,却是必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