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废液处置系统
废液处置系统一般分为酸性废液处置工艺、碱性中性处置工艺两个方向,热值较高的废液一般不通过废液系统来处置。总的说来按规范要求通过吨箱或者废液罐盛装,除杂质后通过气动隔膜泵或者离心泵泵送至窑头窑门罩内焚烧处置。
1.1优点
工艺简单、占地面积小、投资小、不需要太多的预处理,尤其对中性及其碱性废液处置能力比较大。
1.2缺点
对喷入酸性废液控制要求比较高,处置量也比较小,对窑头窑况影响比较大,灌装储存危险性比较大,管理要求比较高。
1.3分析
规范要求废液入窑头处置,但现很多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企业已经将废液(尤其废酸)的处置改到窑尾分解炉进行,以减少对窑门罩内浇注料的腐蚀。很多金隅水泥对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的思路为预处理加终端处置,就是把危废的预处理与处置分开进行,针对废液进罐需要进行很好的混配完毕后进罐,防止液态物质在进罐混合后产生反应,而酸性废液与热值较高废液以吨箱形式盛装,一般情况不在罐内长时间存放,避免大危险源存在。而现阶段各项目由于场地限制,没有建设很好的预处理设施的条件。
2 污泥泵处置系统
半固态危险废物经翻斗车(箱体)直接卸入接收仓或经预处理后的半固态危险废物送至接收仓,在接收仓顶部半固态危险废物卸入格栅,防止半固态危险废物中大块杂物进入接收仓内堵塞柱塞泵送系统。半固态危险废物接收仓设置搅拌桨,防止半固态危险废物成团,同时可以起到搅拌均化的作用,另外在接收仓底部设置液压驱动滑架,以使半固态危险废物仓内的半固态危险废物均能进入卸料口,同时防止半固态危险废物在仓底淤积形成死角。仓内半固态危险废物在搅拌桨和滑架的作用下进入卸料口,经螺旋输送机输送至柱塞泵内,通过柱塞泵由半固态危险废物输送管道输送至窑尾,在输送管道入窑尾的末端设置半固态危险废物分散装置,以使半固态危险废物均匀、散开(雾化)的形式喷入,以尽可能的降低半固态危险废物对窑系统的影响。
2.1优点:工艺简单,半固态物料不需要干化处理,可以直接泵送处置,对半固态物质处置能力比较大,进窑的打散装置对窑况影响也比较小,投资小,密闭性比较强。
2.2缺点:对物料的选择性比较大,对大块物料、酸性半固态物料处置需要进行很好的预处理,如果使用耐酸性设备,投资成本比较大。
2.3分析:污泥泵泵送处置系统可以说是应用最为广泛的,也是较为简单的处置方式,在进入处置系统时前期对大块物料的破碎,筛分,酸碱中和都是比较严格,对于一些含水率比较低物料还可以加一些中性废液进行混合处置,达到液态半固态的联合处置。
10月14日,席卷华北地区的重度雾霾成为入秋以来华北地区的首次重污染天气过程,让连日来的优良天气纪录戛然而止。另根据中国气象局消息,10月15日,华北中南部、黄淮北部等地大气扩散条件一般,将有轻至中度霾,局地有重度霾。根据分析,此次中度霾过程是受弱气压场作用,导致扩散条件不利所致。
与此次中度霾天气席卷华北地区巧合的是,10月12日,生态环境部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发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涉气“散乱污”企业4家、7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4个、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15个等一系列舍弃环境问题若干。须知道,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相关工作于2018年6月11日—2019年4月28日对包括京津冀地区、汾渭平原以及长三角地区在内的“2+26”城市总体安排200个左右的督查组启动强化督查,旨在确保这些重点区域打赢蓝天保卫战。
强化督查促进环境守法
对于此轮重污染天气过程,坊间分析再度将矛头直指未按规定排放的工业企业排放上来,毕竟,一方面是取暖设备的持续升级以及新能源汽车应用普及程度的扩大;另一方面,主管部门对工业排放的持续严打从未间断,因此,舆论普遍认为,强化督查促进环境守法仍是破解雾霾不断遵循产业结构升级转型治本之策的必要辅助手段。
近年来,决策层针对包括大气污染在内的一系列环境污染一直主张施以涵盖政策法律在内的组合拳,目的就是要尽可能地确保环境守法,倒逼企业和全社会按照既定环境目标迈进,防止倒退。然而,按生态环境部强化督查的有关安排,大气污染治理形势尽管已经取得了可见的治理成效,但仍有个别区域逆势而为,客观上凸显了治理形势的严峻,亦传递出须对环境守法予以强化的迫切性。
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指出,环境立法必须先行,一系列可为的、促进环境守法的机制应该尽快完善。其中,促成相关信息对全社会的公开,交由全社会共同监督,这就有可能促使这些问题受到重视,法律法规贯彻和执法干预都将更为顺利。他强调,随着最严《环保法》与从2016年起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不仅按照2013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关安排大幅改善,更在全社会树立了大气环境守法的新局面。
对于倒逼环境守法主体履行守法义务,马军认为,唯有找到确保各个生态环境参与主体将环境守法视为己任的措施,才能将各方政策目标予以兑现。当然,这还有赖于各项约束机制得以发挥,其中,强化督查堪称肩负重任。
“采取必要手段确保环境守法过程中彻底摆脱令不行和禁不止现象,是堵住大气污染治理数据造假的关键。”在马军看来,确保环境守法是真正决定区域联防联控,寻求有序治理治本之策之后的关键所在。之所以我国长期存在环境守法难题,就是因为环境违法主体往往能通过各种途径找到变通方法,理由是环境违法成本低、处罚轻,如今,这样的问题已经随着最严《环保法》等一系列更趋严格的环保法规出台而有所改变。比如,已经实施的“按日计罚”措施的执行落地。
蓝天保卫战督查不是一阵风
实际上,自今年6月启动专项督查以来,生态环境部通报相关强化督查工作进展的密度频次早被各界肯定,认为主管部门此轮强化督查是真正地走到基层开展了实际督查,确保了此次有问题发现并实施整改的结果,其带来的积极影响备受肯定。这一点从今年以来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上即可见一斑。
至少,从通报内容看,督查组发布通报工作堪称详实细致,无论是督查企业数量还是发现的违规问题均不在少数,足见督查工作货真价实,绝非表面功夫。可见,从生态环境部专门成立督查组对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实施专项督查来看,至少对外传递出了强化督查绝非“一阵风”“运动式”地一过了之,而是要确保各个环境守法主体明确时刻守住环境守法的底线,否则,就会付出相应的违法成本和制裁惩罚。从这点看,专项督查也是促成环境守法制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马军看来,正如此轮针对蓝天保卫战实施的强化督查秉承的严格执法要求一样,我国生态环境领域倒逼环境守法,就是要打造一支不留情面的执法铁军,对各方面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以贯彻,方可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添加最重要的砝码。他认为,对于督查而言,区域的下沉有助于更加直接地发现问题,践行问题导向,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的要求和初衷。其目的,正在于进一步督促重点区域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继续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深化综合治理,加大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此外,值得一再重申的是,确保环境守法才是真正决定区域联防联控,寻求有序治理治本之策之后的关键所在。马军认为,在此基础上,主管部门强化督查执行和问责机制,形成定期或不定期的加强约束,让偷排漏排以及各种不按要求执行的有损生态环境的行为不敢为,才算是真正建立起了有序、有为的环境守法机制,才更有助于促进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