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海南省一批新厅局集中挂牌。今年9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这是首个获得中央批复的省级机构改革方案。
中央核定海南省党政机构限额55个,实际设置党政机构55个,其中省委机构18个、政府机构37个,同中央和国家机关保持总体一致,也体现了海南特色。海南省机构改革主要有以下四方面考虑:
第一,突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海南省这次设置的55个党政机构中,有43个对应党中央机关、国务院部门,总体上做到上下贯通、优化协同。
第二,突出服务“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的建设要求,组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同时挂省委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加强对重点领域改革与对外开放工作的统筹协调。
聚焦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调整优化省商务厅职责,加挂省口岸办公室牌子,同时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人才发展局等党政职能机构。
适应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建设要求,组建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林业局,将陆地、海洋自然资源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实现国土空间管制与自然资源配置的有效衔接;整合分散的生态环保职能,重新组建省生态环境厅,建立大环保管理体制。
适应国际旅游消费中心的建设要求,整合旅游、文化、体育职能,组建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服务全域旅游发展。
适应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的建设要求,组建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服务和保障国家外交总体战略;优化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建立健全边海防管理体制,提升平战结合、军地协调水平。
第三,突出保障高质量发展。这次机构改革对宏观管理、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科技创新、农业农村等领域机构和职能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
第四,突出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这次改革着眼于加强重点领域民生工作,立足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在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生态环保、应急管理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领域,加大机构职责调整和优化力度,组建了一批新的机构,进一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职能,更好地改善民生、维护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