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北京中冶卓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0789150/82899902 24小时服务电话:13301076759 9月13日,市法制办公布《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意见稿》明确,生活垃圾应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4类。《意见稿》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南,明确分类的标准、标识、投放规则等内容,向社会公布。 同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行管理人制度。比如,住宅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单位为管理人;单位自管的,自管的单位为管理人;集贸市场、商场、宾馆、酒店、展览展销、商铺等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管理人;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的,由所在地镇政府、街办落实管理人。管理人应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投放地点、投放方式等。 投放生活垃圾时,可回收物应投入有可回收物标识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预约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回收;厨余垃圾应沥干后投放;灯管、水银产品等易碎或含有液体的有害垃圾应在采取防止破损或渗漏的措施后投放。若随意投放生活垃圾,将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