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抽查结果发布,本次抽查的2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涵盖工业、建筑、公共机构、公共事业等不同领域,其中18个落实情况较好,两个按《节能监察建议书》处理。详情如下: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抽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沪府发〔2017〕78号)等有关规定,2018年5月至6月,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委托上海市节能监察中心对上海华力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等20家建设单位的2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的20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涵盖工业、建筑、公共机构、公共事业等不同领域,其中在建项目14个,已建成投入使用项目6个。
二、抽查对象
本次抽查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需要报请节能审查且已取得节能审查意见的新建、改建、扩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三、抽查内容
本次抽查内容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节能报告及审查意见要求进行建设,是否符合节能相关政策、标准、规范等,主要包括:1.建设方案落实情况;2.节能技术措施落实情况;3.节能管理措施落实情况;4.能效水平落实情况;5.能源消费总量落实情况;6.其他相关内容。
四、抽查方式
通过《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检查对象名录库》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抽取,其中在市级审查部门审查通过的项目中抽取4个项目,在区及管委会审查部门审查通过的项目中抽取16个项目,以在建、试生产或已建成项目为主。
五、抽查依据
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5.《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6.《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指南》;7.《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8.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等目录;9.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节能审查意见等。
六、抽查结果分析
多数单位能将节能审查意见和节能报告作为项目设计、施工和管理的重要依据,加强能效管理,有效提升了项目能效水平,能评对实现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情况,主要包括:
1.节能措施落实不到位。上海实达精密不锈钢有限公司报建的“上海实达精密不锈钢有限公司二期技术改造扩建工程”项目未对退火炉采用余热回收措施,未完全落实审查意见中“进一步强化生产工艺节能,通过余热回收等节能措施降低生产成本”的要求。
2.设备能效未达到要求。上海实达精密不锈钢有限公司报建的“上海实达精密不锈钢有限公司二期技术改造扩建工程”项目中选用的配套电机中5台电机贴有3级能效标识,未完全落实审查意见中“选用高效节能设备”的要求。
3.项目用能总量预计发生较大变化。上海市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建的“嘉定行政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项目处于施工阶段,因嘉定区联勤网格中心入驻等原因项目能耗相应增加,预计项目建成后用能总量将超过节能审查意见能源消耗总量10%以上。
七、抽查结果处理
1.对上海实达精密不锈钢有限公司下达《节能监察建议书》,要求尽快采取措施予以改进,并将改进情况及时上报。
2.对上海市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报建的“嘉定行政服务中心新建工程”项目下达《节能监察建议书》,要求尽快核算项目总用能量,按有关规定向原节能审查部门提出项目节能审查事项变更申请或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