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北京中冶卓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0789150/82899902 24小时服务电话:13301076759 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意味着大气、水、土壤三大环境领域的污染防治法已全部齐备。 土壤污染防治法一共七大章节九十九条规定,将“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系统地呈现出来。其中,在风险管控和修复中,该法严格区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的管理制度,在责任划分上开创性地提出“土壤污染责任人无法认定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规定。 这部法律从列入立法规划到最后出台,历时5年时间,由于是新制定的法律,且土壤污染底数不清、污染形势复杂、修复难度大等问题摆在眼前,对于这部法律的起草者来说,每一个条款敲定成文都来之不易。 一位不愿署名的土壤污染防治法起草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专访时认为,这部法律的很多条款都非常超前,它主要强调土地的安全利用。但这是否就像一些市场人士所预期的那样意味着土壤修复市场的“春天”立即到来?实际上二者之间还是有差距的。而法律对行政罚款没有规定特别巨大的数额,原因是会让污染责任人做风险管控和修复,这将是特别大的一笔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