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外宣新闻处处长张健:今天大家辛苦啦,两场发布会。今天的发布会高兴的邀请到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恒心先生,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处长孟祥民先生,辽宁省政府工业特种资源保护办公室副主任韩光启先生,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大气环境管理处处长杨玉东先生。以上领导将向记者朋友们介绍辽宁省出台《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和发布的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提问,首先请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恒心介绍情况。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恒心: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省环保厅,向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来宾、新闻记者朋友们表示欢迎和感谢!辽宁省《镁质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已经省政府批准,由省环保厅和省质监局联合发布实施。今天,经省政府同意,省环保厅、省质监局、省工业特种资源办公室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目的是广泛宣传《标准》,扎实做好标准实施工作,推进镁质耐火材料产业升级改造和污染减排,实现高质量集约发展,大力改善镁资源主产区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与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适应。 下面,我介绍一下《标准》编制和发布实施相关情况。 联系电话:010-60789150/82899902 24小时服务电话:133010767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