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北京中冶卓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0789150/82899902 24小时服务电话:13301076759 城市中的废品回收站为资源的再利用作出了贡献,但也存在着占道经营、乱搭乱建、污染环境等乱象。自6月起,市区开展废品回收站集中整治工作,截至8月5日,取缔102家无照经营户,并对161家有照经营户下发整改通知书。如今,我市整治废品回收乱象有了地方法规依据。上周,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市政府近日出台了《衢州市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从业资质、站点设立、场所条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回收站点应按照规划设立 设立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应当符合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等有关要求。按照“便于交售”原则,在城区独立小区内规划设置固定小型回收网点或临时收购点;在社区或非独立小区内,城区每4000户左右居民、乡镇每2000户左右居民设置1个回收站(点);在条件不具备的区域设置流动回收车。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住宅区,规划部门应当根据布点规划要求布局回收站(点)或者预留回收站(点)建设所需场地;已经建成的住宅区,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社区回收站(点)所需场地,不能提供场地的应协商设立流动临时回收站(点);在人居较分散的街道、小区,经协商同意,可设立流动临时回收站(点)或流动回收车进行回收服务。 而且,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应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具备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渗透的装置,并符合消防安全和环保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