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北京中冶卓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0789150/82899902 24小时服务电话:13301076759 ●排名包括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水质变化程度 ●每年按季度排名,分别公布最好、最差的10个城市名单 ●水环境状况差的城市,整改后仍不达标将取消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等荣誉称号 习惯了每月看看自己所在城市或者家乡空气质量排名的朋友,今后可能会多一份关注和“牵挂”——环保部日前正式印发实施《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技术规定(试行)》,这意味着水环境质量排行榜将在不久的将来跟公众见面。 每年进行4次排名,看状况也看变化 环保部将对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每年进行4次排名,即第一季度、上半年、1—9月及全年,分别于4月、7月、10月及次年1月公布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较差的10个城市及水质改善、恶化程度相对较大的10个城市名单。 环保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介绍,2015年4月,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其中第十条第三十三款明确提出,综合考虑水环境质量及达标情况等因素,国家每年公布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 拿严重缺水的海河流域城市跟水量丰沛的江浙城市比水环境质量,会不会有失公平? 刘志全说,发布这份技术规定,就是明确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方法和信息发布等内容,技术规定确立了以地表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兼顾水质变化的排名思路,也就是既要看“颜值”、也要看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