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北京中冶卓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0789150/82899902 24小时服务电话:13301076759 近期,合肥经开区环保、公安部门联合破获一起超标排放重金属案件,这也是该区首例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2018年9月中旬,合肥市环保局经开分局在对辖区合肥鑫某青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例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负责人有意藏匿装有化学光亮剂的生产设备。出于职业的敏感性,执法人员迅速联系环境监测单位对该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及光亮槽槽液进行取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该企业车间生产废水中重金属总铬浓度为11.2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约6.47倍,光亮槽槽液中总铬浓度则高达近1万mg/L。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排放含铬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中的“严重污染环境”情形。经开区环保分局迅速启动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提请区公安分局提前介入,对涉事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锁定有关证据。经查,合肥鑫某青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制冷管件生产,部分产品需要使用含铬酸的光亮剂进行加工,产生的含重金属铬清洗废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沿着车间地面小沟流向墙角的外排口,最后直接排入下水道。企业相关管理人员明知该废水含有重金属污染物,仍然没有建设任何环保处理设施,且多次在遇到执法检查时提前将有关设备进行藏匿,试图逃脱环保监管。 9月27日,经开区环保分局依法对合肥鑫某青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生产车间进行了查封,并将相关证据移送公安部门。10月25日,经开区公安分局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兰某等三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目前,公安机关正对案件作进一步侦办。 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合肥经开区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始终秉持严打严惩、绝不姑息的态度,环保、公安等部门建立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通力协作,今年以来针对环境违法案件已累计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3人,充分发挥了公安、环保部门的职能优势,构筑起生态环境保护的一道隐形“长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