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北京中冶卓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0789150/82899902 24小时服务电话:13301076759 承担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人员和设施设备。污染地块责任人不具备自行实施调查评估、治理修复的能力的,可委托有能力的专业机构实施。 从事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的专业机构,应严格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对调查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治理与修复的效果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在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中弄虚作假,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还将其不良信息纳入社会信用管理系统;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还应当依法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为保障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的公正性,从事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实施方案编制的单位及其隶属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地块的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项目施工;治理修复项目的施工单位及其隶属单位,不得参与同一地块的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