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商家为招揽生意,使用扩音器、音响等播放音乐或宣传语,给临近的住户带来很多烦恼。近一周,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上,有多条网民留言,反映自家小区周边的商家采用“循环轰炸式”宣传,噪音扰得周边居民不得安宁。10月7日,长江日报记者对一些网民留言进行了探访。
住宅楼下商家外置音响播放促销广告
网民陈先生反映,江汉区万科金色家园小区临街商铺,有一家良品铺子和一家百果园相邻。近期,两个商家从早到晚用音响播放促销广告,扰民严重。
7日上午11时许,长江日报记者前往现场发现,百果园没有播放宣传语,隔壁的良品铺子门头下方挂着两个音响,正在播放“十一”厂家促销活动宣传语。长江日报记者分别用两款手机分贝测试软件测试发现,宣传语播放时,分贝在60至70之间波动,宣传语播放间隙,分贝则降到50左右。
陈先生住在两个商家正对面的永丰社区。据他介绍,每天从早到晚,商家的宣传语循环播放,而他所住的居民楼窗子正对着两个商家,声音比在街道上听着还大,在家中无法正常休息和生活。他和邻居多次跟商家交涉无果。
对于陈先生反映的问题,百果园店内工作人员称,该店平时并没有用音响等播放宣传语,“十一”长假前正值店庆做活动,摆了音响在店前宣传了两天,活动结束后已停止播放。
良品铺子店内工作人员称,店内每个月都会有促销活动,活动期间会利用音响进行宣传,但附近居民多次上门沟通后,他们已经降低了音量。近日,城管执法人员也上门劝说,他们会注意控制音量,尽量避免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
临街水果店用扩音器播放宣传语3年
6日,网民张女士反映,江岸区工农兵路顶鑫菜场沿街处,有几家水果店,其中一家名为农夫果园大卖场的水果店,每天用扩音器播放宣传语,至少有3年时间,严重干扰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她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每次只能管几天,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我要崩溃了”,张女士说,近日,与该商家相邻的另一家水果店也开始使用扩音器播放宣传语,两家像是比赛一样,声音一个赛一个。
7日中午1时,长江日报记者来到现场发现,两个水果店均未播放宣传语,但一家名为四季鲜果的水果店门口放置着一个小型扩音器,该水果店老板称,他也不想用,隔壁一直播放,他听着也烦,为了招揽生意,最近也买了一个扩音器。上午,城管执法人员上门劝说后,他就停止了播放。
农夫果园大卖场内守店的女士则称,老板不在她不清楚情况,城管执法人员上门后,她们也收起了扩音器。
张女士说,农夫果园大卖场常年使用扩音器,她家住在马路对面,与水果店相隔超过50米,仍能听得清清楚楚。一般从早上六七时开始,一直到晚上,几句宣传语循环轰炸,尤其是周末,她想在家中好好休息、听听音乐,却总被宣传语扰得心烦气躁,连窗子都不敢开。对此,邻居们也经常抱怨。
长江日报记者从江岸城管二七街中队获悉,城管执法队员曾多次上门,向该商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劝阻,也曾暂扣过该商家的扩音设备,下一步,会联合街道等加强对该区域的管理。
使用高音喇叭等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可处罚款
长江日报记者梳理网民留言发现,使用高音喇叭、音响等设施进行宣传或播放音乐,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干扰的,多是位于居民区的水果店、零食店、流动摊贩、美容美发店等。针对网民的反映,城管执法人员会上门对噪音扰民商家进行宣传劝阻,并加强管控。但一些网民反映,问题难以根治,商家经常“打游击”。
据悉,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规定,社会生活噪音是指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设备、设施所产生的噪声。在住宅医疗区,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商住区昼间为60分贝,夜间为50分贝。
根据《武汉市城市管理条例》规定,禁止超标排放噪声。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等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行为,由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