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在京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修订GB 3552—83)》及《2017年度水、空气质量和总量目标完成情况考核评估工作方案》,研究谋划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思路和重点举措。
会议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以及相关国际公约和国内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现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552—83)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和今后防治船舶污染工作的需要。修改标准,对完善我国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规范和加强船舶污染物排放管理,引导水运业和渔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标准修订出台后,关键是严格监督、狠抓落实,推动船舶水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要主动与交通、农业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修订后的标准既对标国际,又不超越我国发展阶段,要做好宣传解读,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会议强调,对“大气十条”“水十条”实施情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做好2017年度水、空气质量和总量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工作至关重要。要以“大气十条”“水十条”为重点,科学谋划、统筹做好考核工作,真实反映各省(区、市)任务完成情况,既找出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又实现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要坚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进行总量减排考核,推动“大气十条”“水十条”中涉及的治污重大工程落实,督促地方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要坚持问题导向,精简高效开展现场抽查复核,重点核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地区,切实减轻地方负担。考核工作涉及内容广,协调难度大,要提高工作效率,做好配合协调,推动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考核工作如期高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