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北京中冶卓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4小时服务电话:13301076759 热销电话:010-82899902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财政部96号文、113号文和发改委2724号文中,既没有肯定BT模式也没有明确排除BT模式的运用。《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甄别办法》(以下简称财政部351号文)规定,通过PPP模式转化为企业债务的,不纳入政府债务。而BT模式下,政府是回购款的直接债务主体。所以,从财政部文件规定看,其未将BT模式纳入PPP范畴。 那么当前适用BT模式进行政府采购是否合法合规呢?2012年底,中国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等四部委出台463号文(《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对BT模式加以了规范,但463号文并未明文禁止BT。BT模式的有关规定更多散见于各地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中。以浙江为例,在国务院43号文出台前,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浙江省财政厅于2014年7月4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政府性投资项目融资建设管理指导意见》,意见规定,地方审批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拟实行BT、BOT、FCP等模式融资建设的,应报同级财政部门评估核定债务风险。经同级财政部门债务风险评估后,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同级发改部门确定。经省级财政部门评估核定后,列入债务高风险地区的市、县(市、区),不得增加政府性债务余额,不得运用BT模式融资建设。据此,若是在被浙江省财政厅圈定的债务高风险区域适用BT模式以及虽未被列入债务高风险区域但事先未经同级财政部门债务风险评估程序即适用BT模式的,该等项目可能将面临因违规引致的回购风险。 本文卓元科技网络部编辑。 关于卓元科技 我公司主要经营粉尘浓度检测仪,粉尘含量检测仪,固体含量检测仪,液雾含量检测仪,防堵压力变送器,烟尘浓度测量仪,流量计/变量仪等设备;服务网址: www.joyen.cn 卓元科技 真诚为您服务! |